创业中国编辑:
2006年4月,一家深圳客户说有个50万的加工订单给我公司。对方传了图纸,我方做出报价,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由我方打样。一个星期后,对方说如果打样时间太长的话,就直接下单来我厂,之后把合同也签掉免得耽误时间。因为对方是来料加工,材料也是由他们的客户提供,必需通过海关。我想那样也好,以免麻烦。
我一腔热血从南京跑去深圳准备签合同,可合同一拿出来我就发现有一条不平等条款,说是海关方面有个什么保证金,我方要出2万元。我不同意,转天就返程了。
回来仅一天,对方负责人又来了一个电话,说我们可以不交那2万元,只是希望有些回扣。我觉得这也正常,就表示两天后再去深圳签合同,可刚过了一天,对方又打电话来,叫我先不要过去,他们却说外商那边的原料出了点问题,还说他们老总要到我厂里来考察。并表示如果考察后对我公司不满意的话,回程的费用要由我们承担。我答应了。但后来对方老总又能提出:到时候要是不满意的话,怕我们不肯掏钱,所以叫我们先把3000元差旅费打到他们的账上。
我站在客户的立场上想了想,觉得他们说的也算有道理。我最终的想法是,“搏一搏吧!3000元换50万的单子值得。”于是我就按他们说的把钱打了过去。等我把回单传到他们公司的时候,他们说要等钱到了再订机票。接着我就开始等他们的消息。
钱打过去的当天晚上,我给他们打电话还可以找到人,可第二天早上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3000元就这么被骗走了。万幸的是,被骗的只是3000元路费,而不是那50万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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