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中国编辑:创业诊所的首席坐堂医———《民富论》作者赵延忱今起正式出诊。
病人主诉:
2004年八九月份,我们在上海找到了一家融资公司,公司让我们先把“方案”留下,等他们的电话。一周后我们被叫去面谈,得知项目经过初步论证,是可行的,只是“项目书”不符合融资的要求,而且这件事只能由他们来做。因为,要做出符合其要求的商业计划书,一是他们自己做,二是他们指定机构做,不然拿到投资商那里行不行就很难说了。我们表示同意由他们做,可他们提出的费用很让我们吃惊———一份商业计划书要15万元,付5万元定金就可以开始进入工作了。
我们很犹豫,不是拿不出5万元,只是担心交了钱,不能引来我们需要的资金,希望您能告诉我们,这件事该怎么办?
坐堂医分析病例:
就信中所说的事情,我认为不具有可靠性和真实性,理由是:
1、他们留下“方案”,过了一周,表示“可行”,这是个诱饵。一个项目的可行与否,要经过充分调查,要用事实和数据作依据。这些,一周时间是不可能作出结论的。更何况“可行”与否,要投资人来认定,而不是他们。
2、一个项目的可行与否,主要看项目本身和创业者怎么样,而不取决于“方案”或“计划书”由谁来做。“项目包装”那一套是唬人的。
3、做一份商业计划书,不像他们说的那样麻烦,也不存在所谓的“国际标准”,只要把该说的情况说清楚就可以了。做得漂亮点儿,1000元也就够了。
4、做“计划书”,是他们抓住你们求钱若渴的心理,让你们按他们的要求付5万元。到头来,引不来资金,他们会说,我们收的是劳务费或服务费,肯不肯投资那是投资商的事,我们说了不算数创业中国。
对症下药:
1、引资成功后再付费
这个融资公司不可信。如果你们心有不甘,可以这样:提出先签合同,引资成功后付费。合同可以公证,甚至可以同意把应付费用打到公证处的账户,如果融资成功,由公证处直接支付给他们。他们同意这样做就办,否则就不办。
2、别把创业计划书当成点金石
许多读者给我发来了“创业项目计划书”,让我“在百忙中给予指导”。有的还特别强调,能否吸引资金,就看这个计划书了。这些信,让我的心情很沉重,因为靠计划书引资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首先,中国不存在这样的引资环境。在中国,靠吸引和募集资金办企业,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合伙,几个人合作开发一个项目,出资人同时也是经营者;二是补充,对成长中的企业,出于扩大规模等方面的考虑,募集一部分资金;三是借贷,其性质并不是投资;四是好的、成熟的技术去和资金嫁接,技术转让或作价作股。由投资人把钱交给别人做企业的事也不是绝对没有,除非是血缘与亲情关系,要么是世交至交。但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也要投资人对项目的认可、对创业人的能力与人品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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