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营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费用支付在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六、经营者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返还参加者高于其所交费用数倍的回报;
七、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公开、合理市价,牟取暴利;
八、不允许参加者退货或设定极其苛刻的退货条件;
九、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作诱饵招揽人员的营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