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批转《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关于金融支持福建省企业自主创新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金融机构加大对福建省自主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构建福建优质的金融生态环境,逐步建立起全省金融服务大平台。
《通知》提出,政策性银行要积极支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方面的贷款需求,并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福建省金融部门将与政府部门联手有计划地展开创新型企业科技投融资试点工作,以促进政府、金融、产业、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协作机制的形成。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将为我省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业投资、科技创业园区提供长期、具有政策导向的信贷资金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州代表处将为福建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并给予利率优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将加大对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实施的资金支持力度。
福建省商业性金融机构将探索对高新技术企业多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方式,如知识产权权利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股票质押、股权质押、债券质押、金融租赁等多种业务,拓宽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渠道。对政府相关部门已列入规划、重点支持的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可测算项目承办企业的综合效益,作为还贷来源,给予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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