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预付计划是自由市场的产物,也是“意外”之得。说到法律服务计划,不能不提到一个人,即哈兰.司东萨夫(Harlan Stonecipher)。司东萨夫先生本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雇员。1960年代的某一天,司东萨夫先生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肇事司机竟将他告上了法庭!为此,司东萨夫先生付出了大笔的辩护费用。司东萨夫对此很不满,于是将美国已经存在的预先付费法律服务观念付诸实践,创建了预先付款法律服务公司。起先,该公司每月向每人收取不到15美元,向其提供不受限制的电话法律咨询,提供一定范围的免费法律服务(例如起草简单的遗嘱),对更为复杂的法律事务按一定折扣计时收费。迄止1998年的5年间,其销售增长了51%,每股收益增长了175%,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排名第33位的发展最快的企业。1998年,公司年收入达1.6亿美元。 http://www.120fl.com/120flnews/173/20070127800.html美国的预付法律服务
一个新的法律服务产品,
不用懂法律就可以运做的项目,引进欧美运行 50 年之久的"法律服务平民化"计划,即法律互助、法律“保险”。法律“互助”,免费打官司:是指公民为了预防、避免将来发生诉讼时支付高昂律师费,提前交付少量的费用( 365 元 / 年),由本地专业 律师提前介入,全面帮助减少损失,预防纠纷发生的一种公民之间的 法律互助 制度。采用会员制,成为正式会员后,按约定享受打官司免收律师费。http://www.120fl.com/jm.htm(点击)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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