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龙师傅在武昌街道口看好了一家某大学门外的“杜家鸡”的店面。2004年春节前,该店铺挂出了整体转让的招牌。龙师傅经过好几天的观察,发现来这家店就餐的食客不少,生意也做得比较兴旺。经过交谈,原店主开出的条件是,店内的装修和各种餐具都不动,包括店堂后面搭建的两个简易小住房一起,转让费为5千元,其中每月900元的房租向学校另交。龙师傅把营业额初算后,觉得能赚回来。一番侃价后,将转让金压到了4千元。签订合同接手后,店的生意说得过去。不料七个月后,政府决定拆除沿街的违章建筑,饮食店也在拆违之列。折腾下来,龙师傅有苦无处诉,4千元的转让金“鸡飞蛋打”。 小卖部颗粒无收
比起龙师傅来,下岗职工雷女士则赔得更“糊涂”。由于店主隐瞒了实情,雷女士又急欲求成,白砸了1200元的租金。2003年夏季,腿有残疾的雷女士想自己做点小生意。比过来看过去,觉得卖日用品稳当,适合自身的条件。转了七、八个地方后,她最后看中了武汉汉阳琴台路附近的一个门面。店主事先得知政府动迁的信息后,故意瞒而不露。不知情的雷女士在店外转了三天,发现周围来买东西的人还不少。虽然利很薄,但心里盘算着,每天下来也有至少有30-50元的“赢利”。于是,她把原店主下半年1200元的房租交完后,这才从邻居的口中套出了2003年整个琴台片实行大拆迁的消息。动迁后,客户骤然下降,雷女士勉强做了一个多月的生意。忙了一场,结果赚的钱只能抵预交的门面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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