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独辟蹊径,还是钻法律空子?
然而,对于王建强和他的商标超市,业内人士却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新修改的《商标法》,变原来的"使用在先"原则(谁先使用保护谁)为"注册在先"原则(谁先注册保护谁),让王建强等人钻了空子,他们打着经营商标的名义,抢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像"我能"商标,中国移动为推广这一概念,已经花了至少几千万元的宣传费,现在却被王建强注册成了体育、器材类商标,这不是在钻法律空子又是什么?
郑州大学一位研究知识产权法的专家认为,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鼓励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竞争,所以,对王建强等人经营商标的行为,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成是钻法律空子。他们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设计理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设计并经营商标;对那些不注重保护自己商标的人也是一种教训,它对于社会、企业和个人商标意识的保护和培养将会大有好处。
面对社会上的种种议论,王建强认为,产品有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和物质产品一样,商标也是一种产品,而且是一种稀缺产品,它也需要经营。"我经营商标,既可以把我的智慧充分发扬光大,还能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何错之有?"王建强反问记者。
王建强认为,和普通的物质产品经营相比,自己经营商标,是独辟蹊径,应该受到鼓励。他强调说:"有人以为我做的是一本万利的生意,什么不用干,只注册一个名字就行了。但他们哪里知道,我注册一个商标既要投入几千元钱,又要耗费许多精力,我不考虑它的销路考虑什么?这毕竟也是做生意啊!如果我注册一大把不为企业认可和不能转化为价值的商标,我岂不是要赔个精光?!" ;至于有企业打电话,说要和他在法庭上见,王建强笑着告诉记者:"我随时欢迎他们来和我谈判。"(完) 后续故事:商标大王变饮料大王
2007年11月份,王建强以“我能”商标入股,与香港投资方共同成立了“河南我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能实业),王建强出任总经理。
公司成立后,我能实业选择了用新郑大枣开发“我能”红枣汁饮料。2008年6月“我能”红枣汁饮料研发成功,并在今年10月全国秋季(长沙)糖酒会成功面市,得到了全国参会客商的高度评价。“商标狂人”变身“饮料大王”。
“我能”精神
做最棒的自己——“我能”,是“商标狂人”王建强为“我能”红枣汁饮料新品推广设定的口号。2006年11月“我能”商标获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取得独家专用权。
敢想、敢做、敢为,富有自信和激情的王建强背负着“商标”创业梦想杀入饮料行业,开始了新的创业历程。
“‘我能’代表着一种自信、自强、勇往直前的精神。用无形资产打造有形资产,用无形财富创造有形财富。”王建强充满激情地表示,“在我目前的200多个商标里面(,争议最大的一个就是‘我能’,影响力最大的也是‘我能’,发展潜力最大的也是‘我能’。”
“‘我能’很符合现在的社会状况。这个时代真的是‘我能’的时代,只要你敢想敢做,敢于坚持,你一定会成功,会有所成就。没成功,是因为你努力的还不够。”
王建强颇为感触地说:“多年来对创业的痴爱、狂热没人理解,生命中的那份孤独、困惑甚至落魄的心情没人能懂。十年来我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人生目标和创业理想。现在,做实业、做饮料就要敢于做第一!这才是我的性格。”其实创业就是一种态度、一种抉择。当你选择了一个方向,只要坚持朝这个方向不断迈进,就会取得成功。
2005年,王建强获得首届河南十大财经新闻人物,他注册的“我能”商标获得全国十大最具竞争力品牌,先后曾接受过湖南卫视、北京晚报、中国经理报、大河报、河南日报、东方今报、商界杂志、新华网、搜狐、百度等几十家媒体专访报道。十年河东转河西,“商标狂人”王建强再次选择新的“长征”!
“‘我能’的含金量确实很大。‘我能’最能反映我的精神和我的付出。我要用3年的时间,把‘我能’的品牌打造出来。‘我能’代表的是时尚、自信、超前。”王建强表示。
饮料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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