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昨天公布,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将可获得每户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创业扶持补贴包括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四类人员自主创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他们分别是:广州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广州户籍农村劳动力、持有《广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和广州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按照规定,四类人员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开展经营的,给予每户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补贴。此外,还有社会保险补贴。上述人员领取营业执照,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根据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按照规定,自主创业后吸纳本市城镇市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吸纳3-5人1000元/户,5-10人2000元/户,10人以上3000元/户。
四类人员培训结业补贴培训机构400元/人
补贴办法中还设有创业培训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四类人员在现行只给予1次职业技能培训或SIYB创业培训补贴基础上,再增加1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或SIYB创业培训补贴,即原享受过1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可再享受1次SIYB培训补贴;原享受过1次SIYB培训补贴的,可再享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此外,四类人员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模拟实训并结业的,给予定点培训机构一次性补贴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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