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最近出现的炒人风波吧...都是劳动法搞出来的
单位迟迟不给签劳动合同将赔付双倍工资! 炒老板鱿鱼可以不再赔违约金! 签约两次之后再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不给买社保就得赔偿! ……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这一切都将成为现实。
这些新劳动法条款似乎在表面上保证了劳动者的利益,无论是从合同赔偿、违约金、合同期限、社保等方面都保证了劳动者的利益;但是世上的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从某种角度上看,损坏了劳动者长远的利益,有可能是双输的法律,具体分析:
一、现在国内的就业环境还是相当恶劣的,有很大部分人找不到工作。新的劳动法加大了企业压力,使企业更慎重的用人。举个例子来说:某企业如果有工作量是1.5个人的,如果在以前企业会从企业发展和培养人才的考虑,可能会招聘2个人来完成这1.5个人的工作量,但现在企业可能会只招一个人,而把那0.5个人的工作量平摊到公司其他员工去完成。这就为社会少了一个就业机会。
二、有可能加大了劳动者的流动。深圳劳动者的流动性是比较大的,但也有不少在一个企业工作了三五年以上的。新法出了后如果劳动合同还是按一年签一次的话,那么第三年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如果这时企业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企业就必须中止与该员工的合同,不在续约。本来如果是一年一签的话,该员工还有可能继续在这个公司工作的,现在是必须中止了,因为有相当多的企业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是企业的核心员工,但一个企业的核心员工又有多少呢?
三、现在物价飞涨,并且又不让在商住楼和居民小区办公司了,导致创业成本加大,新法又增加了新创企业的人工成本,使得创业成本更加大了,创业的人就少了,创业人的少了,社会的就业机会就少了,找工作更难了
四、新劳动法对企业的约束更多,但对员工的约束几乎没有,这样就有可能导致员工辞职门槛低使得企业核心员工跳槽更容易了而没有约束,而核心员工的变动将有可能使中小企业效益降低甚至关门,从而又使得企业创业失败的可能性加大,企业创业失败的不仅仅是创业者失败了,连带的是这个企业的所有员工都失业了。
劳动法虽然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但企业关闭,会直接导致员工失业,没有关闭的企业也会大量裁员。 看来劳动法会让有工作的劳动者受益,但会使就业机会大为减少,失业人数大增。
希望循序渐进地改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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