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虚报注册资本罪、集资诈骗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谭建淮有期徒刑17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2万元,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 黄粉虫养殖骗局破解:
黄粉虫养殖是个适合广大农户脱贫致富的好项目。但是,近两年一些人利用它来进行炒作,以达到买种谋取高额利润的目的,因而为引诱更多的人买他们的种,故意将黄粉虫养殖人为地导入误区。这种做法,不仅坑害了那些向他们引种的农户,也不利于黄粉虫养殖行业健康稳步地可持续发展。所以应该还它以本来面目,让大家识破这里面隐藏着的单单以炒作买种为目的的骗局。
误区之一:将商品虫当作种虫
真正意义上的种虫是专门为生产商品虫产卵用的成虫培育的种虫,请大家注意这个概念:生产商品虫用的成虫并不是种虫,而生产商品虫用的成虫是靠种虫来提供的。种虫要在每批每代商品虫中不断挑选,提纯复壮,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品种不致退化。种虫可以从幼虫、蛹和成虫中挑选,就拿幼虫来说,要留作种虫的幼虫除体表特征与普通商品虫不同外,在耐温差抗缺氧性上也要比普通商品虫更高。所以真正的种虫确实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代价,因而价格高一些理当无可厚非,而那些炒作买种的公司或基地,却把普通的商品虫当作种虫,故而能使每斤几元的东西骤然变成了几十元,在如此的暴利刺激并趋使下,他们便无所不用其及、不择手段地发展养殖户,虽然是打着“公司+农场+农户”的幌子(创富指南网Cyone.com.cn),而实际上根本不顾加盟养殖户的利益,更谈不上什么帮助和扶持。他们明知道这样的“种虫”生产不出能达到交售标准的商品虫,却偏偏在合同上规定交售的商品虫长度非要达到2.8厘米以上;他们把精力都用在了炒作买种上,一边建立网站、专门雇用网络管理人员在网上大肆鼓噪宣传,夸大收益率,把黄粉虫养殖说成是一个“可以成就百万富翁”的好项目,根本不想也没有精力去投入人力物
误区之二:按引入幼虫数量计算产量以夸大收益率
黄粉虫商品虫的产量是由产卵成虫的数量决定的,而不是由引入多少幼虫数量决定的。那些靠买种赚取暴利的公司却把商品虫的产量说成是:引8龄幼虫200公斤,经20天饲养,可羽化为成虫最少100公斤,每四天接卵一次,每次可接卵200盒,每个养殖周期按60天计,可接卵15次,每盒能产2.0~2.5公斤,按2公斤计算,一个养殖周期可获得商品虫:200盒/次x15次x2公斤/盒=6000公斤。接着,给你算出了经济效益,描绘出一副诱人的前景,好叫你动心去引他的种。
其实,这是糊弄那些还没有涉入养殖的门外汉。当你引回去种后养上一段时间就会明白,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且不说黄粉虫受当地气候条件的影晌因素。只按一般情况来说,这里就有几点疑问:
第一,200公斤幼虫经20天饲养怎么就能全部变为成虫呢?有过经历的人都知道,引回去的幼虫大小不一,即便同龄的幼虫化蛹时间也不一致,怎么就能一齐化蛹又一齐羽化为成虫呢?事实是,在温度和湿度适宜的情况下,没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是变不成成虫的,而且产卵成虫是逐渐积累的,一段时间内收集几盒,再过几天又收集几盒,直至慢慢积累到一定数量。
第二,200公斤幼虫在饲养、化蛹、羽化过程中,既使条件掌握的再好,死虫也是不可避免的,在每一个形态的变化过程里都有一定数量的死亡,到全部变为成虫时,能留下100斤就很不错了,一般情况是每100斤幼虫可获得25斤成虫,能达到这个水平的养殖户在同行业中就算高手了,引200公斤幼虫说能出200斤成虫那是天方夜潭、胡吹瞎擘。
第三,100公斤成虫每次接卵200盒,60天接卵15次。这里忽略了一个事实,在60天中难道成虫不死吗?成虫是有寿命的,寿命大慨在1~120天之间,再加上互相残杀,所以每次接卵都有一部分死虫,据统计,既使控制的再好,每批接卵时死亡率大概也要在3%以上,甚至更高 误区之三:达不到一定数量不签定回收合同
凡是炒作买种的公司都打这张牌。否则他们的目的就很难达到。稍有常识的人仔细琢磨一番,就不难明白:你既然是发展养殖户,那要根据人家的经济状况和自愿,想引多少就引多少,为什么非要规定达到那个数量才回收呢?
(阅读次数:
)
共5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