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股权激励制度引入到中国,对现行上市公司经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改革,有助于促使公司高管尽职尽责,通过激励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据粗略统计,中国上市公司正在或已经实施了不同类型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已有近百家。但亚泰集团暴露出的问题,表明在中国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条件还不成熟。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股权激励不能与公司经营绩效挂钩,那么其作用也只能适得其反。还有,在发达的市场体制下都会问题重重的认股权制度,在中国大行其道就能够健康地发展吗?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发挥其制度的正面作用,减少负面影响呢?
按照现代财务理论假定人们都是性本善,都会遵守市场的游戏规则而不会铤而走险去犯法,即使有人犯法也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认股权制度通过强激励的方式来鼓励公司的高层努力工作,改善公司的业绩,但是现实的情况与理论推导相去很远,其相关的约束条件也很多。那么,目前在中国实行认股权制度需要哪些条件、存在哪些问题?在发达的市场体制下其制度安排都问题重重,那么该制度在中国能够有效推行吗?如果不能有效推行,那么认股权制度给国内公司的成长会带来哪些负面影响?
对于国内的上市公司来说,尽管经过了股份制改造其公司治理结构有所改善,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仍然十分不完善、产权缺位也十分平常,旧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监督制衡的有效性更是比较低下,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目前也出现了家族上市公司的一股独大),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大权独揽,尽管有些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者的货币化收益看上去不会太好,但是他们可以以种种途径获得大量的灰色的、非货币化的收入,这在某种程度上减弱了股权激励的作用。
还有,认股权计划缺乏实施标准,一切做法都在试行中,这自然容易给这种制度安排的实施带来种种混乱。
即使假设认股权制度是合理的,但推行认股权制必须具备两个重要的外部条件。
一是要有有效的经理劳动力市场。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经理是在竞争性的人才选拔中产生。但是,就目前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任命情况来说,国有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基本上是政府主管部门、组织部门闭门操作的结果。
这个黑箱作业除了不透明外,关键是录取标准有问题。国有上市公司被任命的高层管理人员多是看他对所任命组织或领导的忠诚度,而与现代公司经济所具备的素质关系不大,甚至完全忽略。职位的升迁与股东的利益不相一致。这种情况下,认股权的激励作用能如何发挥也就可想而知了。
二是要有有效的资本市场,特别是要建立起完善的资本市场。运作良好的资本市场不仅使认股权流通方便,也为检验公司业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客观手段,更能通过市场的监督机制迫使公司经理改善公司经营状态。在中国,经过20年来的改革开放,尽管资本市场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上海和深圳股票市场也成一定规模。但国内资本市场问题重重,不仅上市公司质量低下,而且中介机构既缺乏独立性,也没有透明度,整个市场法制不彰,股市丑闻迭出,加上政府对股票市场的各种不寻常的干预,这样的资本市场,既不能作为公司业绩的晴雨表,更难提供对公司的监督功能。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认股权更可能成为公司高层管理者操纵股价的动力。他们为了行使认股权并从中大获其利,推高股价在所难免。这样,不仅对上市公司发展不利,也对国内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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