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余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任职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社区就业,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06]41号)等精神,按宁波市的统一部署,决定公开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含部分基层党员服务中心,下同)任职。 一、选聘指标 本次我市共选聘农村和社区工作者42名,其中:农村工作者28名,社区工作者8名,党员服务中心工作者6名(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余姚市生源2009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余姚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不能报考。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和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2009年6月30日; 6、报考基层党员服务中心职位的,要求为**党员; 7、中小学教师和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学校和委培单位同意。 三、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9年7月8日、9日两天(8:30—16:3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余姚市委党校报告厅(余姚市城下路19号)办理报名手续。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报考者需填写《余姚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任职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2),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80元。每人限报一个选聘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数低于选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指标数。 报考者凭考务费发票,于7月15日至16日到余姚市人事局(余姚市政府大院内)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7月18日,统一组织笔试。考场设在余姚市内,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农村知识和农村工作政策等。笔试成绩单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可于7月23日起登陆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查询。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上线人员中,按选聘职位指标的2倍(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定在7月25日进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余姚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告,报考者自行查询,入闱面试者按公告要求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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