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0岁的贝佐斯,坐在曼哈顿一栋办公大楼的39楼的计算机桌前,探索尚未成熟的网络使用情形,他惊讶地发现:网络使用的成长情形以每年高达2300%的速度在暴增,这对他而言是一项重要预见。
于是,他辞职创业(当时他已是美国信孚银行史上最年轻的副总裁),从父母那里拿了30万美元创办公司,差不多是他父母一辈子的积蓄,他们还让贝佐斯用他们的车库在网上卖书。
就这样,他于1995年7月成立了象征南美洲宽广无际的河流—亚马逊公司。
他们的赌注获得了惊人的回报。亚马逊1997年上市时赶上了网络泡沫,到1999年,它的股票已超过原价70多倍,贝索斯的身价也很快高达100亿美元。
当然,泡沫破裂后出现了动荡。当亚马逊裁员15%的时候,人们开始审视它是否有破产迹象,但根本没有,目前亚马逊状况很好。
贝佐斯是聪明的,按他自己的话说,也是“呆鸟”。
但他的洞见和活力正是弗里德森所发现的他的成功核心。
他10多年前,要开一个“永不打烊”的网路书店的想法多少有些天方夜谭,但是与众不同的特性让亚马逊书店有生存的可能。
贝佐斯一旦决定公司的策略後,就以简单的操作介面,让网路购书变成一种乐趣,同时又以较低价格来吸引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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