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说:“我离开得克萨斯的原因很简单,我患上了严重的思乡病。”来到一个新环境,弗朗西斯的表现愈加抢眼。头一个他就交出了平均每场25.3分和8.7次助攻的成绩,正是如此优异的表现使他得以获得马里兰大学的全额奖学金,也使他能够进入这所他心仪已久的篮球名校中一展是才华。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远在得克萨斯的时候,弗朗西斯就曾想过直接加入NBA的职业联盟中。但是他发现如果你并非出身于杜克,北卡,马里兰和乔治城这样的名门,你在NBA的发展之路将不会是平坦的,而且很有可能就是在替补与伤病名单里徘徊,最终把自己金子一样的职业年华耗尽。这当然不可能是弗朗西斯对于自己职业生涯的设想,于是他下定决心一定要登上NCAA名校的赛场,令自己职业生涯开始于一个相对高得多的起点。这就是为什么弗朗西斯像美国人换工作一样换了3个大学的原因。
弗朗西斯真正成为美国人心目中的天才还是NBA闹劳资纠纷的那一赛季,直到1月没有NBA比赛可看的美国人把目光完全投向了NCAA,那正好是弗朗西斯的舞台,而且他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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