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农民工返乡现状,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鼓励农民返乡创业工作的意见》,采取建立绿色通道、税费减免、社保补贴、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用地等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畅通创业渠道,改善创业环境,引导和鼓励更多农民返乡创业。
“《意见》的出台,是对农民工问题思路的转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韩金虎说,以前,农民工仅被看作劳务经济。其实,农民工完全可以从打工者转变为老板。“通过鼓励农民工创业,更能解决农民增收、农业转型和农村致富的问题。”
利好一:建立返乡创业农民“绿色通道”
“各地将全面清理、取消不利于农民返乡创业的规定,让返乡农民‘无障碍’创业。”韩金虎介绍,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和领域,都将允许、鼓励返乡创业农民进入,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同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返乡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
加强农民创业服务网络建设,建立返乡创业农民“绿色通道”制度,推行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和一站式服务,定期不定期组织农民创业服务大篷车入乡到村活动,为返乡创业农民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
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面向所有返乡农民开展多层次免费创业培训,用两年时间使全市创业培训教师达1000人,提高返乡农民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建立返乡农民创业项目库,全市每年征集农民创业项目200个以上。
利好二:3年内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返还50%
对返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其手续齐全、合法的,设立登记申请优先办理,当场核准、发照。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农民返乡创办的企业,从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50%比例返还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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